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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3007542320T/2022-0070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1-02
名称: 关于《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2
主题词: 股份合作公司 政策解读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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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2021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资产租赁管理等7个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我区股份公司监管工作,促进股份公司规范经营,引导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梳理,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已较为完善,但对集体用地土地开发和交易等事项的监管仍存不足,因此,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牵头制定了《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规范我区股份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一、起草背景

  2021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资产租赁管理等7个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我区股份公司监管工作,促进股份公司规范经营,引导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经梳理,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已较为完善,但对集体用地土地开发和交易等事项的监管仍存不足,因此,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局牵头制定了《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目标任务

  规范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集体用地自主开发程序、集体用地合作开发程序、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合同管理、附则。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集体用地定义和范围、原则、集体用地开发及交易类型、集体用地交易方式、合作开发项目交易条件、适用单一来源谈判情形、直接适用协议交易方式、原有已签约项目处理、前期合作有关规定。

  (二)开发程序。分为自主开发程序和合作开发程序,主要明确了项目评估、制定方案、公示、项目审查、民主决策、备案等各项流程。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主要明确了项目评估、制定方案、公示、项目审查、民主决策、备案等各项流程。

  (四)合同管理。主要明确了合同的签订、审核、存档等。

  (五)附则。主要内容为名词解释、上位法和规定的适用、细则解释权以及实施时间。

  四、解决问题

  (一)明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条件。

  (二)新增直接适用协议交易方式情形。

  (三)明确原有已签约项目的有关规定。

  (四)细化集体用地项目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