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755-88161300 电子邮箱:lh_wglt@szlh.gov.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公交指引:罗湖区委公交站:312路,229路,M445路,27路,M172路,104路,2路,111路,29路,M373路,83路,P383路,高峰专线73路
节假日值班电话:0755-88161300
咨询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755-88161300 电子邮箱:lh_wglt@szlh.gov.cn
地铁指引:地铁2号线(8号线)/5号线-黄贝岭站B口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方式、机构地址和工作只能等有关信息。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指导和开展群众文化、文艺创作及文化交流活动。管理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三)指导各街道开展文体业务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文体设施建设及管理。指导全区性群众文体团体和文体协会开展创作、训练、竞赛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四)按权限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对全区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机构的监管责任。依照权限承担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播放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管责任。负责高危险等体育经营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统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七)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旅游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教育实践和文化培育工作,负责本领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并建立常态化的品牌和经验,配合建立长效常态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
(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配合相关部门对新闻出版、电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十一)参与拟订本领域的人才政策和措施,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市、区重大人才工程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和区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市民幸福感,提升城区软实力。推动旅游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辖区旅游环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