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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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1号

联系方式:0755-254352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公交指引:途径公交:10路、27路、57路、85路、111路、113路、218路、308路、M102路、M133路、M182路、M191路、M199路、M205路、M205路大站快车、M207路、M348路、M364路、M437路、M468路、M520路、M526路、M555路、E11路、E17路、E26路

节假日值班电话:0755-25435210

咨询投诉渠道:信访中心:0755-25993144;纪检投诉:0755-25435229;电子邮箱:hbxx@szlh.gov.cn

地铁指引:

机构简介

  黄贝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83年12月,地处罗湖区东南部。东起延芳路,与莲塘街道接壤;西至文锦路,与南湖、东门街道相连;南至深圳河,与香港新界毗邻;北至爱国路,与翠竹、东湖街道相接,总面积7.501平方公里。2015年下辖新谊、新兴、新秀、文华、黄贝岭、罗芳、怡景、凤凰、碧波、水库10个社区工作站,新谊、新兴、新秀、文华、黄贝岭、罗芳、怡景、凤凰、碧波、水库、曦龙、湖滨、新湖13个社区居委会,有黄贝实业公司及黄贝岭靖轩股份公司、罗芳股份公司、新湖股份公司3个城中村股份公司。

机构详情

  机构名称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25435281

  咨询投诉渠道信访中心:0755-25993144;纪检投诉:0755-25435229;电子邮箱:hbxx@szlh.gov.cn

  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经二路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社区发展、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战略和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省、市、区关于“双区”建设等工作部署。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共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落实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六)充分发挥党工委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七)做好国防教育等国防动员工作。负责兵役等人民武装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人民防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与服务、双拥优抚等工作。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治街,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九)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统筹负责并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劳动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和完善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体化、智慧化政务服务。

  (十)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辖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工作职责。

  (十一)建立健全辖区应急指挥体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消防等领域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逐步依法承接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专业支持力量,建立条块协同监管机制。

  (十三)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治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监督、人口与房屋综合管理、水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企业服务、集体经济指导与监管、统计等经济服务工作,优化和提升辖区营商环境。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十四)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做好辖区人才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服务范围


工作职责内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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