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压紧压实水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2026年3月31日,罗湖区水务局组织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培训。
培训采用线下主会场、线上分会场同步开展模式,参训人员涵盖局内各科室、各部、质安监站及辖区纳管水务企业、设施管养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等全领域相关人员。
培训紧扣安全生产核心要求,系统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重点解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体责任与处罚条款,结合近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责任缺失引发的严重后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参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与法治观念。
培训强调,水务安全生产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运行安全,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全员责任体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牢辖区水务领域安全防线。
下一步,罗湖区水务局将持续压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宣传教育与督导检查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辖区水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