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水务局优化涉企执法助力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来源:罗湖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为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罗湖区水务局加强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涉企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动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截至6月30日,在涉企执法工作中,罗湖区水务局一是推进落实“执法观察期”工作。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危害后果,对适用执法观察期的经营单位开展相关执法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执法观察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在执法观察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有关程序确认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充分体现柔性执法精神,增加执法温度。二是推进落实“两书同送”工作。为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及时修复、重建信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以外的行政处罚,在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三是推进落实“执法监督”进企业、进商户。为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开展检查工作时,向被检查的企业、商户发放《罗湖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卡》,并明确告知可通过拨打联系卡载明的监督电话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反馈。

  通过上述措施,助力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秩序,推动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下一步,罗湖区水务局将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