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机关物业办四项措施促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来源: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1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区机关物业办聚焦中心工作,紧扣“产业提升年”目标,自觉把党建思维、党建内容、党建要求嵌入到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党建引领方向、激发动力、提供保障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一)推进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区机关物业办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通过“第一议题”、主题党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截至目前,召开第一议题学习3次,主题党日学习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开展廉政谈话3批次10人次。

       (二)建立专项工作小组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围绕办公用房统一确权、物业资产盘活、湖贝及蔡屋围统筹片区更新、A6地块大楼物管招标等重点工作任务,成立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党员领导干部牵头,优势组合各部门党员干部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担当作为、敢做善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打造“先锋项目”助推我区产业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改革创新重点,把罗湖区产业空间信息统筹工作作为“先锋项目”,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把关并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产业发展与空间资源联动工作机制,以街道为统计单元汇总统计全区产业用房信息,打造产业空间“可招商库”,编发《罗湖区产业空间信息月报》,联通产业空间供需两端,并结合各产业部门需求不断优化提升,助力全区招商引资。

       (四)修订完善管理规定强化源头治理。现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对政府物业购置、接收、调配、出租、处置及租赁社会物业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修订,特别关注主体责任、审批主体、工作职责、限制性条件和违规情形,填补管理盲区,堵塞廉政漏洞,明晰权力边界,强化权力制约,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