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全市率先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线迁改工作指引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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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受制于电力、燃气等管线迁改影响项目开工、推进等问题,罗湖区全市率先出台《罗湖区政府投资电力、燃气设施迁改工作指引(试行)》,保障项目高效推进及电力、燃气供应安全。

  (一)明确投资主体,厘清投资边界。按照“谁申请、谁受益、谁出资、后建服从先建”原则,严格区分政府与管线权属单位的投资边界,严禁权属单位“搭车”建设迁改管线,盲目扩大管线迁改规模和标准。指引印发仅一个月,即剔除3个项目中应由权属单位投资的1200万元。

  (二)采用资金补偿模式,拓展实施路径。落实市主要领导“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干”指示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电力管线迁改采用资金补偿模式,由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签订资金补偿协议并委托其实施,代替原来专业分包模式。初步统计,此模式可压缩招标及开工准备时间约60-180天,大幅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三)修正计费规则,消除费用差别。优先采用深圳市市政定额和材料信息价格,缺少的参考行业定额及内部材料价格,细化计费标准;另外,将电力、燃气迁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招标时可不下浮,有效解决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价格与权属单位报价不一致、制约管线迁改的关键问题。

  (四)完善职责分工,系统协同推进。新增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管线及规划资料、提前介入审查迁改方案职责,完善建设单位前期意见征求以及与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的项目审批、资金保障、质量监管等职责,保障项目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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