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司法局开展全市首场“人民调解员心理能力建设服务”活动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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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水平,有效提升罗湖区人民调解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疏导能力,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6月27日,罗湖区司法局开展全市首场“人民调解员心理能力建设服务”活动。

  活动特邀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殷果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罗丽娜为30余名人民调解员提供心理能力建设服务。团体心理课程中,讲师以“人际关系与成功有约”为主题,通过理论分析、经验交流、案例分享、游戏互动等方式,教授了人际关系的积极处理方法,从倾听技巧、交流方式、沟通定律、建立关系等方面展开讲解,引导调解员积极将心理疏导运用于调解工作全过程,注重加强自我心理防护,善于用发现的眼光寻找矛盾焦点,灵活转换调解角度,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感受,找到共同权益的平衡点,真正把话说到当事人“心坎儿”上,提高调解矛盾、化解冲突的能力,实现“事平心解”,从而走向职业的成功。课程尾声,讲师通过游戏互动,推动现场气氛,引导大家学会了解自身心理压力状态、调节内心情绪。团体心理活动中,讲师带领调解员们借由呼吸、冥想、律动等方式进行自然疗愈,从而达到调节情绪,缓解压力,增强心理素质的效果。活动末尾,心理咨询师根据心理测量结果,与个别调解员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辅导,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倾听和分析,帮助其更好地认识、理解和解决内心的问题和冲突,及时排解因工作压力而产生的心理压力。

  此次活动,让调解员对自身的心理状态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学习了缓解心理压力的有效方法,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调解员们纷纷表示,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心理疏导技巧运用到实际调解中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下一步,罗湖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个案指导、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辖区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让司法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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