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烈士证明书》颁授仪式

来源: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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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上午,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荣誉室举行《烈士证明书》颁授仪式,深切缅怀和褒扬为国家、为人民英勇牺牲的英雄烈士,向2位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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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士戴仁达(戴连凤),中共党员,生于1929年,广东省宝安县龙华公社元芬村人,1947年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4月在陆丰县战斗中英勇牺牲,1953年5月15日被评为烈士。

  烈士高苏泽,中共党员,生于1916年,河北省交河县富镇前高村人,1938年参加工作,1950年在北京执行任务时英勇牺牲,被追认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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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77岁的烈属周先生表示:“非常感谢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多方协调不断努力下,跨越广东、河北和内蒙古三地,将遗失多年的《烈士证明书》换发下来了”。

  为烈属颁授《烈士证明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是提升烈士荣誉地位、提高烈士遗属荣誉感获得感的重大举措,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风尚和尊崇关爱烈士遗属的良好氛围具有重大意义。

  罗湖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辖区烈属的生活,紧扣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时代要求,深入实施“三心”工程,营造尊崇英烈、关爱烈属浓厚氛围。一是实施“红心”工程,夯实烈士褒扬基础平台。认真做好烈士史料抢救式挖掘工作,主动对接烈士牺牲地、评定地、安葬地相关部门考证《烈士英名录》等文献资料,采取实地调研、研究史料、访谈烈属和老战士等方式收集丰富烈士事迹。二是实施“暖心”工程,提升烈属幸福感荣誉感。用情用力做好烈士寻亲和烈属认定工作,热情接待烈士家属,提供“云祭扫”“代祭扫”服务。制定《罗湖区关爱烈属“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依托区街社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服务圈”,常态化开展宣讲政策、听取意见、帮扶困难、化解矛盾“四上门”服务活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做到在册烈属走访慰问“全覆盖”。三是实施“凝心”工程,助力英烈精神传承永续。深入开展《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凝聚保护英烈、褒扬英烈社会共识。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思政服务阵地和辖区革命旧址红色教育功能,广泛开展“讲好英雄故事 传承英烈精神”“关爱烈属红九月”等主题活动,邀请烈属和退役军人代表参加“清明”“9·30”等烈士纪念活动,告慰缅怀革命先烈。

  今后,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弘扬英烈精神,让更多的人了解、学习英烈故事,倡导社会各界尊崇英烈,关心关爱烈士遗属,为烈士遗属排忧解难,让烈士遗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断增强罗湖广大退役军人军属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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