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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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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工作通知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明确检查内容,做好查前准备工作,将所要检查的名单和内容进行了公示,按照法定程序对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共5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此次检查通过查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进行,从检查结果来看,被检查单位均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较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较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存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

  (二)部分单位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入账不及时、发票开具不及时、会计凭证附件放置不规范、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不规范情况。

  三、整改落实

  (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我局已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纠正。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在整改期限内已整改完毕。

  (二)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强化源头控制,规范会计核算,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和反思,要求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以有效巩固会计监督检查的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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