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日期:2023-01-06
名 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人社规〔2021〕8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转载时间:2023年1月6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载链接: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ldgx/content/post_9402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