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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22-04-28

名 称:《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十四五”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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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是深圳市首个面向住房租赁市场的五年区级规划,对标国家、省、市最新相关政策要求,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理念,为促进罗湖区经济发展和保障各类人群居住需求提供坚实支撑。《发展规划》全面分析了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十四五”规划期间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罗湖区租赁住房发展的重点任务。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展规划》的编制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罗湖区居家型成套住房较多,老旧小区占比高,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的小户型、低租金住房较少,住房需求还有待满足,住房结构还有待优化。

  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推进租赁住房居住品质提升等策略,加大力度解决各类人群住房困难,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二、《发展规划》的特色亮点

  《发展规划》对接国家、省、市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罗湖区实际,提出“一个定位、一个体系和四个目标”。

  “一个定位”是指建成高品质宜居之城,打造充满活力、创新力的魅力新城。

  “一个体系”是指坚持租购并举,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罗湖区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各类人群住房租赁需求。

  “四个目标”是指“增供应”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调结构”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构建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优布局”推动更多的新增租赁住房向产业园区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布局;“强管理”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让租房成为一种长期、稳定、宜居的生活方式。

  三、《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落实租赁住房多主体多渠道供给,完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实现罗湖区“租有宜居”新目标。

  (二)发展目标

  加大新增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2.9万套(间),供应公共住房2.5万套(间),其中,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加大力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提升存量租赁住房品质,全面推进老旧小区高质量升级改造,持续加大绿色(宜居)社区建设力度;创新住房租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靠近、邻近的服务优势,拓展住房租赁等服务业务;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全面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集约高效、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三)重要策略

  一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做好招商引资支撑,推进新兴产业和人才聚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职住平衡,提升城区吸引力。用好中央、市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区财政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开展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发挥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租赁住房,并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资产。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将闲置的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并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非居改租”试点项目落实、落地、落细,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稳步推进。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三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法治化进程,不断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完善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制定租赁住房相关行规行约,加强住房租赁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租赁行业行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强化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推广住房租赁分类分级管理。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在住房租赁管理中日常巡查、纠纷调处、综合执法等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租赁纠纷。全面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住房租赁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住房租金参考价格体系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对各类住房的租金水平进行跟踪监测。开展新市民等租赁群体满意度调查,加强对各类住房租赁市场的跟踪、分析和研判,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强化预期管理。建立健全城中村建筑数据库,将城中村出租房屋纳入统一的监管平台,构建信息采集、监督审查、退租注销等功能于一体的监管系统,为居民提供实惠、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

  四是推进租赁住房居住品质提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模化收储,推进住房租赁企业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原村民合作,鼓励城中村采取综合整治类更新,并开展规模化租赁,为实现居民住有宜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动“一村一策”管理模式,开展城中村规模化运营。持续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加强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补齐功能短板,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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