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4月份情况
4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受伤人数均减少1人;同比前年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
各类建筑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受伤人数均减少1人;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受伤人数减少2人。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商贸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消防及其他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二)1-4月份累计情况(截至4月30日,下同)
1-4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事故起数下降60%,死亡、受伤人数均下降66.67%。
各类建筑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受伤人数均减少1人;同比前年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受伤人数均减少2人。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同比前年持平。
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受伤1人,同比去年、前年事故起数均增加1起,受伤人数均增加1人。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事故起数减少1起,受伤人数减少1人。
商贸制造业、消防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二、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4起,同比去年(36起)事故起数下降5.56%,同比前年(26起)事故起数上升30.77%;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去年受伤人数下降100%,同比前年受伤人数下降100%;环比3月起数上升88.89%,受伤人数减少1人。事故起数较多的为南湖街道,发生7起。
2.1-4月份累计情况:1-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31起,同比去年(141起)事故起数下降7.09%,同比前年(116起)事故起数上升12.93%;造成1人受伤,同比去年下降75%,同比前年持平。事故起数前三名街道分别为莲塘20起、南湖19起、清水河19起。
(二)道路交通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去年(7起)事故起数下降85.71%,同比前年(8起)事故起数下降87.50;造成1人受伤,同比去年受伤人数下降66.67%,同比前年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下降75%;环比3月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1人。
2.1-4月份累计情况:1-4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同比去年(29起)事故起数下降51.72%,同比前年(26起)事故起数下降46.15%;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同比去年(2人死亡、20人受伤)分别上升50%、下降25%,同比前年(1人死亡、13人受伤)分别增加2人,上升15.38%。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