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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份罗湖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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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10月份情况

  10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3人。其中: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1人。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2人。

  各类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业、商贸制造业、消防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二)1-10月份累计情况(截至10月31日,下同)

  1-10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5人,同比去年和前年,起数均下降45.45%,死亡人数均下降28.57%。其中:

  各类建筑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去年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33.33%;同比前年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持平。

  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和前年,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同比前年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同比前年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持平。

  商贸制造业、消防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二、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警情

  1.10月份情况:10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警情27起,同比去年(32起)下降5.37%,同比前年(29起)下降6.9%;无人员伤亡,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环比9月起数下降6.9%,死亡人数持平。事故起数较多的为笋岗街道,发生5起,位列第一。本月事故主要以遗留烟头火种、生活用火不慎为主,两类事故均为7起,均占本月火灾总数25.93%。本月遗留烟头、火种引起的火灾警情大幅上升,同比9月上升133.33%。

  2.1-10月份累计情况:1-10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24起,同比去年(311起)上升4.18%,同比前年(229起)上升41.48%;造成5人受伤,同比去年持平,同比前年增加5人。事故主要以生活用火不慎、电气故障(家用电器、线路、配电箱故障)和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为主,其中生活用火不慎95起,占29.32%;电气故障(家用电器、线路、配电箱故障)88起,占27.16%;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42起,占12.96%。事故起数前三名街道分别为黄贝48起、莲塘43起、翠竹36起。

街道

黄贝

莲塘

翠竹

笋岗

清水河

东晓

东门

东湖

南湖

桂园

火灾起数

48

43

36

35

32

29

28

26

24

23

  (二)道路交通事故

  1.10月份情况:10月份,全区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去年减少4起,同比前年减少11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去年和前年均持平;受伤0人,同比去年减少1人,同比前年减少6人;环比9月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

  2.1-10月份累计情况:1-10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2起,同比去年(54起)上升14.81%,同比前年(60起)上升3.33%;造成4人死亡、50人受伤,同比去年(4人死亡、27人受伤)分别持平、上升85.19%,同比前年(4人死亡、23人受伤)分别持平、上升117.39%。事故起因主要集中在醉酒后驾车,共发生21起,占事故总数33.87%。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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