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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1-07-27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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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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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9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按照《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建立专家库的职责要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整合了相关行业领域专家队伍,按照原有专家管理服务模式,积极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日常咨询评价、巡查检查、事故调查以及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为适应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建立一支人才结构完善、专业领域全面、平战结合管理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因此,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立足罗湖区实际,重新设计了专家分级分类模式,深入研究了专家队伍征集遴选、管理服务、发挥作用等各类机制,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二、起草思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并结合罗湖区实际,起草《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科学化专家分类。为搭建完善的专家库架构,设计精细化、科学化的分类标准,以专家管理使用为导向,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建立一级分类,从专业组别建立二级分类,实现根据实际工作任务的关键词直接匹配到具体专家。

  二是健全立体化专家队伍结构。在专家遴选方面,不仅关注科研类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也注重遴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技能型、实用型专家,形成覆盖高、中、初级的立体化专家队伍。

  三是建立平战结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建立平战结合的管理使用机制,加强对专家队伍的日常培训和引导,使专家队伍在突发事件中预防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作用。

  三、主要内容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共六章十八条,分为总则、应急管理专家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调整、应急管理专家的使用和监督、应急管理专家的保障和培训、附则。重点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

  1.明确专家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专家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明确专家库的运行管理机构。

  2.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参考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分级分类,结合罗湖区实际,对专家库进行科学化分类,确保专家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专业领域准确选取。

  (二)第二章 应急管理专家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1.明确专家的工作内容,在日常咨询评价、巡查检查、事故调查以及突发事件应对中提供智力支持。

  2.明确专家的主要权利,包括:知情权、自由发言权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明确专家的主要义务,包括应当科学公正的开展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及时反馈个人信息变更事项。

  (三)第三章 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调整

  对于专家的选聘和调整方面,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专家的资格认定方面进行了创新,包括学历和工作经历上可灵活调整,并规定了优先条件;此外,还规定了具有特殊技能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2.规定了专家选聘入库的具体流程,建立专家库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可动态增补的情形以及动态增补专家的聘期和解聘的流程。

  (四)第四章 应急管理专家的使用和监督

  1.规定专家的使用原则,尽量保障每一位专家根据专业领域的需求被公平的选派使用。

  2.明确了对专家工作、履职、守纪情况的监督要求,并列举了专家解聘的几种情形。

  (五)应急管理专家的保障和培训

  1.明确了专家接受委托从事有关工作时的保障机制,便于专家高效开展相关工作。

  2.规定不定期组织日常培训和演练,建立平战结合的日常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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