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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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发布日期:2022-11-21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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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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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坚持产业引领、服务升级,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的目标要求,巩固金融业“压舱石”作用,全面推动辖区金融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罗湖区金融服务署修订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现就有关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罗湖是深圳金融业的先发地,金融业一直是罗湖动力最足、增长最快的发展引擎。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作为辖区重点打造的金融新高地,近年来依托城市更新不断建设发展,在巩固传统金融优势地位的同时,着力吸引金融科技、财富管理、跨境金融、黄金金融等各类新兴金融业态集聚,罗湖金融提档升级步入快车道。为顺应新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最新变化,紧抓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结合《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支持金融前沿创新开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历年金融支持政策实施情况及我区实际,修订了本《措施》。

  二、修订过程

  (一)广泛调研。结合日常走访调研金融机构反馈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难点痛点,以及辖区物流运输、文化旅游、黄金珠宝、建筑装饰等实体经济企业疫情影响下所需要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形成新增扶持项目与扶持标准制定基础;同时搜集对比市区各级金融领域相关扶持政策,借鉴参考全国范围内金融开放、绿色金融等创新金融领域培育发展的先进做法和政策依据。

  (二)专题研究。由区金融服务署牵头成立金融业支持措施专班,区领导带头分析论证扶持范围、方向、思路,逐条细研扶持门槛、标准、限度,共召开金融业专项政策专题研讨会5次,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不断调整优化政策内容。

  (三)集思广益。多次聚焦特色新设条款征求区内外代表金融机构高管,区金融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增强政策可行性与操作性;正式发函向区工信、科创局、文体局、住建局、审计局、统计局、企服中心(投资推广署)、市监、生态、税务等10个单位征求意见,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于2022年5月19日-6月21日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复说明。

  三、主要内容

  《措施》分为十一个方面,共计二十六条举措,包括支持引进持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办公空间扶持、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金融科技发展、鼓励黄金金融发展、鼓励绿色金融发展、鼓励财富管理发展、鼓励深港金融合作发展、红岭金融创新激励、红岭金融贡献激励、其他说明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支持引进持牌金融机构”按照行业分类给予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标准;“金融机构办公空间扶持”明确细分行业持牌金融机构购置或租赁办公物业可享受扶持;“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明确企业直接或间接融资业务奖励或补贴;鼓励金融科技、黄金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深港金融合作发展大力支持金融前沿领域主体设立与引进、业务创新与服务,分别明确数字人民币、黄金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深港金融扶持主体、业务类型以及对应的奖励标准;“红岭金融创新激励”、“红岭金融贡献激励”为两大新设特色品牌激励;“其他说明事项”明确名词解释、除外情形、解释部门及其他补充规定。

  四、目标任务

  (一)全业态扶持。聚焦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基础设施,以全业态的扶持范围、竞争性的奖补力度,导向性的政策抓手,完善金融产业生态及服务,加强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如“银行类”机构将银行卡清算机构、汽车金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纳入扶持范围,最高给予5000万元落户奖励;“证券类”机构扶持范围涵盖证券公司总部、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另类子公司等,从证券交易额、实收资本、财富管理规模等量身打造“分类标签”和对应扶持标准,最高2000万元;“保险类”机构则细分为财产险、寿险、健康险,并响应市级政策引导,对全国性保险中介机构针对性给予落户奖励。此外设定专门章节明确金融科技、数字人民币、黄金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深港金融合作等业态进行扶持,如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数字人民币专营机构可参照一级分支机构享受政策,国家监管部门设立的数据中心、测评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最高可享受2000万元落户奖励。

  (二)全周期覆盖。对合规性优、成长性好、创新性足的金融机构,在引进扶持的基础上搭建全生命周期支持,涵盖新设立或新引进、办公用房使用、产品业务创新、园区运营、展会论坛等经营发展活动,推动存量机构在辖区持久留驻深耕。如享受购房八折、租房七折等空间支持,转为存量机构后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租房扶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延续;此外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区级“首贷”扶持政策,贴息支持还包括供应链金融、黄金租赁、绿色信贷等,预计降低融资成本约1个百分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创新。顺应金融创新发展大势,鼓励金融机构在新载体、新产品、新服务方面开展探索创新。一是加大对金融科技等创新载体的支持,如对持牌金融机构或行业协会等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以及风投创投园区等产业载体,最高给予运营主体500万奖励;二是鼓励数字人民币创新,每年安排一定财政预算支持数字人民币系统改造,推进跨境融合、货币桥试点、智能合约等应用场景创新;三是推进深港跨境金融合作,如鼓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以及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WFOE PFM)试点,最高给予试点主体200万奖励;四是开展“红岭金融创新项目”认定,每年度安排800万作为红岭金融创新奖励资金,对认定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奖励,引导金融业态和金融业务结合区域特色积极创新,为企业做大做强注入更多动力。

  (四)共享成果。在政府和企业合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成果惠及高管团队、专业人才,加大对金融机构团队和人才的激励,打造罗湖金融良好的行业生态和人才生态。一是设立“红岭金融贡献激励”,如金融机构总部最高1000万元、一级分支机构最高300万元激励,用于奖励金融机构管理团队;二是认定“金融领军人才”,金融机构每年可推选2-4名“罗湖区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罗湖区现代金融领军人才”,最高享受人才奖励80万元及系列配套服务;三是奖励金融从业人员,包括金融专业资格证书持证人最高5万元,获评“新财富”最佳投顾的团队和个人最高20万;四是设置招商引荐人、招商合伙人奖励,协同开展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股权招商,“以商招商”扩充“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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