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确认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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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梅布通道及珠环路交界处西南方,于2020年12月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0〕9号),拆除用地面积3962.3平方米(见附图)。

  经查,根据深圳市东山金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用地范围内共涉及3栋建筑物(总测绘建筑面积17763.58平方米)对应权利(主张)主体为深圳祥隆商贸有限公司,权利人已与深圳市东山金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移转到深圳市东山金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的实施主体拟确认为深圳市东山金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梅布通道及珠环路交界处西南方   

  (二)深圳商报

  (三)罗湖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lh.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三)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郑工,0755-82259426

  特此公示。

  附件:1.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2.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文化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主体汇总表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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