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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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门“严管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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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府办〔2003〕50号

     区政府同意《东门“严管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迳与东门“严管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东门“严管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东门片区的管理,推动东门辖区社会治安、市容环境、市场及交通秩序等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根据市区领导指示意见和街道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持优良的市容卫生环境,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之风,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营商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东门片区的经济繁荣。
     二、领导机构
     成立东门“严管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戴飞欧
     副组长:王智敏  罗湖公安分局局长
     廖国祥  区城管办(执法局)主任(局长)
     邓志强  东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李踔厉  区法院副院长
     卢子祥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跃仑  区财政局局长
     颜东春  罗湖工商分局副局长
     邝元成  区科技局局长
     罗战忠  区环保局局长
     罗学怡  区文化局局长
     李大利  罗湖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
     李庆祝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柯    勇  罗湖交警大队大队长
     彭学威  武警市支队二中队教导员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邓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志文、练伟清、李富平、卢耀明、邓淑章同志担任,成员有伍为民、周桂如、欧阳峰、杨英勇、黄煜、李振权、张齐心、张卫青、温小燕、白雩华、刘菊英、张文洪,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
     三、“严管区”范围
     “严管区”以东门步行街区为重点和中心,包括周边的道路和人行天桥;东部延伸到湖贝路和东门市场一带。
     四、“严管区”管理目标
     通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把东门“严管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文明、服务周到、经济繁荣的商业服务区。
     (一)治安状况良好,街区稳定平安
     1、加强治安管理,健全防范队伍和完善管理制度;
     2、实施群防群治,商家、市民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两抢,贩卖黄碟、假币犯罪分子;
     3、“严管区”内治安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和重大民事纠纷,发案率下降,破案率提高;
     4、对“严管区”内主要道路、天桥实施24小时监控;
     5、无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6、无火灾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场秩序良好
     1、“严管区”内基本无超线经营,无乱摆卖,一有发生能得到及时制止;
     2、“严管区”内各种音响不超过60分贝,无噪音污染;
     3、商店明码标价,不售卖假货,无售卖黄色或淫秽音像制品;
     4、广场、公共场所无派发广告、传单或沿街兜售商品现象;
     5、无未经批准的广告条幅、宣传品,过期广告和残缺招牌得到及时拆除和整改。
     (三)交通秩序良好
     1、东门步行街周边交通基本畅通;
     2、对“严管区”内几条主要道路,特别是步行街区的车辆乱停放问题能给予及时处理;
     3、单车、摩托车在指定地点停放有序。
     (四)环境卫生良好
     1、继续贯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全天候一级保洁制度,保持区级环境卫生先进单位;
     2、无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乱堆放、乱挂晒、乱搭建;
     3、各门店负责区内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污迹、无淤泥渣土、无蚊蝇阳性孳生地;
     4、无占用、损毁、封闭环境卫生设施行为;
     5、沿街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受到正常保护;
     6、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无倾倒垃圾、排放废水和污水现象。
     五、步骤及措施
     坚持管理标准从严、从高、从紧,以长效为主、长短结合为原则,从9月中旬起到年底为第一个时间段,在管理上取得实际成效,基本上达到管理标准。第二时间段从2004年起,以长效为主,保持管理成果,提高管理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派发宣传品,利用宣传栏、街内公益宣传广告牌、致商家、市民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有关治安管理、城市管理和环保管理、交通管理等法规、规章,提高商家和市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发挥东门管理办、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召开商家座谈会,评选“五好门店”(社会治安好、守法经营好、环境卫生好、安全防范好、优质服务好)、“诚信门店”,树先进典型,让广大商家和群众自觉参与管理,配合管理。
     以上工作由东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罗湖工商分局协助。
     (二)开展治安整治工作
     1、成立东门“严管区”警务区,抽调警力驻守东门片区,负责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加强警务室和警务点的建设,落实和增设布控点。
     2、组建一支40人的“反扒”伏击队,打击步行街区及周边人行天桥、汽车站等区域的盗窃活动、组织力量打击两抢、贩卖黄碟、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连根深挖,打掉长期盘踞在东门片区活动的犯罪团伙、黑恶势力,要在短期内取得实际成效。
     3、在严管期间,增派警力加强路面街区的治安巡逻,加强威慑力量。
     4、实施商厦商店联防,以块为主,互联互动,分片包干。组织发动各商厦的保安力量,在街区内开展巡逻值勤。建立门店信息员队伍,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线索。
     5、加大打击犯罪的威慑力,拟在步行街区组织召开一次公捕、宣判大会。
     以上工作由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城管办协助,商请区检察院、区法院支持。
     6、扩大打击范围,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中,将东门“严管区”批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最低额度调低。
     此项工作请区委政法委负责。
     7、加快打击犯罪力度,结合检察工作进社区,配合严打整治,派出得力干警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适时驻点办公,及时处理一些特殊案件,及时批捕犯罪嫌疑人。
此项工作请区检察院负责。
     8、配合严打及治安整治工作,加快判决进度,加强执行力度。
     此项工作请区法院负责。
     9、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步行街活动。联同辖区驻军武警、公安、交警、巡警、工商等部门、街道商家以及社区红袖章义务联防队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共同建设安全文明街区。
     10、以大厦为单位,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发动各大厦商家业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宣传、普法教育,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实行户户联防,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力争严管区内连片创建。
     11、建立奖励制度,治安人员每抓获一名小偷奖励100元。
    以上工作由东门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安、工商等单位协助,商请辖区驻军、武警支持。
     (三)加强技防工作
     1、对东门步行街区及周边人行天桥监控网络的全面改造升级和扩建工程要尽快上马,力争在2004年1月使用。
     2、湖贝片区电子监控网络的建设方案要尽快出台。
     3、在步行街区设置低音广播系统,发挥广播系统的宣传发动和应急反应作用。
     以上工作由区科技局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办、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协助。
     4、建立健全指挥系统,公安、执法要派专人驻守监控室,确保指挥系统运行畅顺、及时、准确。
     以上工作由罗湖公安分局、区城管办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协助。
     (四)规范市场秩序
     1、继续开展“诚信商店”、“五好门店”创建评比活动,提倡文明经商,合法经营。
     2、工商部门对屡劝不改的超线摆卖“钉子户”,采取罚款、停业整顿、吊证等措施,整顿市场秩序。
    3、工商、城管与各商厦签订严管区商厦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
    以上工作由罗湖工商分局负责,区城管办、东门街道办事处、罗湖质监分局协助。
     4、加强对翻版音像制品和非法书刊销售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努力净化东门文化市场。
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罗湖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协助。
     5、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
     此项工作由罗湖质监分局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罗湖工商分局协助。
     (五)整治卫生环境,优化环境
     1、加强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清理东门片区乱摆卖、超线摆卖、乱张贴、乱搭建等现象;对街区乱丢、乱吐、乱张贴、乱扔垃圾的行为实施处罚措施。
     2、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积极与“严管区”内商厦管理单位协商,尽快把一些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的区域纳入区环卫专业化管理体系。
     3、加强卫生环境监管力度,规范环境保洁标准;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街区无乱弃纸屑,乱堆垃圾现象,消除卫生死角,配备现代化清扫工具,清扫、清洗工作实施部分机械化。
     4、加快东片改造进度,做好湖贝路、城东街、湖贝旧村的改造工程;加大力度处理周边的烂尾楼。
     5、加强对街区乞丐,流浪者、卖花女等依法清理工作。
     6、开展“东门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等系列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以上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东门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罗湖国土分局协助。
     7、加强天桥管理。落实跨桥商家门前三包责任制,城管执法部门日清日守。区城管执法队加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东门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和监督。
     (六)加强交通疏导
    加强警力对东门中路、湖贝路、新园路、乐园路、人民北路和解放路东西路口等路段,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期的交通疏导和交通处罚。加强永新街东西两侧车辆乱停乱放、乱鸣笛和步行街区内无证三轮车拉货拉客的交通管理。
     以上工作由罗湖交警大队负责。
     (七)对步行街区内的噪音污染进行重点整治
     1、街区内派专人负责对噪声和油烟污染商店进行监测、处罚;
     2、对街区居民、商家的投诉应进行及时处理;
     3、协调各大商家将遵守控制噪音污染管理规定写进商铺租赁合同条款中,明确管理责任。
     以上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罗湖工商分局、东门管理办协助。
     六、有关要求
     (一)协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严管区”管理工作例会,通报“严管区”内管理情况,研究落实重大管理措施,解决管理上重要问题。
     (二)加强巡查制度,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巡查小组,每月两次对“严管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单位,及时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各单位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能。
     (四)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五)加强汇报制度,各职能部门每星期向“严管区”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汇总后上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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