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是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罗湖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创新编制了群众关切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