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项目简介

因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罗湖北站-坪山站区间)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 号)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 342 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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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112541部门: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邮箱:lh_tdzbzx@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