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22 > 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罗湖北站-坪山站区间)房屋征收
因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罗湖北站-坪山站区间)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 号)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 342 号)等有关规定,按程序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1年11月发布房屋征收提示
2021年12月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2022年8月合法性审查
2022年9月提交区政府集体讨论
2022年9月向区委请示报告
2022年9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因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罗湖北站-坪山站区间)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二)项以及《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等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电话:0755-25112541部门: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邮箱:lh_tdzbzx@szl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