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22 >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罗湖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产业立区”,全面推进“产业引领,服务升级”决策部署,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发展“跑起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3月决策草案
2022年3月征求公众意见
2022年5月合法性审查
2022年6月提交区政府集体讨论
2022年6月向区委请示报告
2022年6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落实广东省和深圳市关于加快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罗湖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罗湖经济全面振兴发展。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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