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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机关物业办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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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机关物业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区机关物业办落地见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全力落实物业资产盘活工作,综合运用城市更新配建、购置优质物业、租赁社会物业、现有物业调配等方式,发挥政府物业对全区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强有力支撑作用。

       一、发挥政府物业信息平台作用,提升物业效益,服务我区产业发展和民生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政府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实现物业产权管理、租赁管理线上全流程,产权、租赁等详细数据实时提供给区领导及财政、发改等部门一键查询,进一步提升政府物业使用效益。

       二、全力落实物业资产盘活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2023年将继续做好相关物业的盘活工作,同时推进盛华大厦、嘉里中心、都市名园、向贵楼、华都园物业过户给罗城发公司,推进水贝珠宝总部大厦,莲塘工业区101栋、102栋,布心工业园A、B栋及宿舍楼等6处物业固定资产过户给罗投控公司。

       三、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湖贝、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内省属、市属、区属政府物业复建谈判签约相关工作。湖贝片区:1.研究并明确原区属单位已签9份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事项;2.研究中财公司所签物业、罗湖宾馆一至四层物业产权归属问题;3.会同区企业服务中心,与华润置地(深圳)开发有限公司商定湖贝A9地块超容建筑面积回购价格、位置等具体细节,形成整体回购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牵头明确湖贝片区所有区属政府物业移交时间及应付未付搬迁安置补偿费情况,核实各单位与华润公司已签安置补偿协议中相关政府物业实际移交时间,以及截至目前应付未付搬迁安置补偿费,督促华润公司及时支付。蔡屋围片区:完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建签约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我区各项城市更新项目中社区配套用房及政府产业预留用房单元规划、方案设计、施工监管、物业验收、移交使用等相关工作。三是做好与罗城发公司签订城市更新创产用房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工作。

       四、扎实开展物业购置工作。一是做好深业智丰大厦1栋第4层物业购置尾款支付、转移登记工作。二是做好博盈大厦5-13层物业框架协议、购置合同签订工作。三是根据城建集团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做好补充协议签订准备工作。四是做好城建梅园学校及社会停车场回购分期付款工作。

       五、持续开展物业接收和移交。一是做好区教育系统物业专项接收。针对区教育局还未移交物业,将有序开展接收工作:二是做好五方驿站、清水河临时校舍等区属新建物业的接收。三是持续推进全区物业委托协议到期续签工作。四是做好棚改项目等公配设施接收及移交工作。五是推进银湖半山物业接收工作。六是研究解决物业统一接收工作中发现的罗湖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大楼面积存疑、新园路物业产权不清等存在问题,适时办理接收手续。七是跟进区住建局拟移交越港商业中心地下商场事宜。

       六、做好社会物业租赁工作。一是做好大中华环球经贸广场南塔19层“罗湖先行区展示中心”物业租赁工作;二是做好万通大厦华南版权登记中心续租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文体活动中心、长者服务中心以及区过渡安置办公用房等租赁社会物业的后续租金支付管理工作。

       七、发挥政府物业平台作用,服务我区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是为区招商引资提供空间保障,协助产业部门引进并留住企业。一方面,以情稳商。依托罗湖商务中心等产业平台,配合区产业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确保优质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另一方面,以商引商。通过走访存量企业、拜访相关行业协会等加大招租力度。二是加快空置物业招租。每月将产业用房空置信息报送给区工信局、区科技创新局、区金融服务署、区文体局、区住建局、区企业服务中心等产业部门,以便产业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将除产业用房以外的其他空置物业在深圳联交所或者深圳交易集团罗湖分公司进行公开招租。

       八、对于到期经营性物业优先考虑收回调配给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用作教育、医疗、基层党建等社会民生用房。

       九、全力做好政府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季度排查、专项巡查等检查工作,确保政府物业管理安全有序,无事故发生。

       十、加强面积小、位置偏、效益差的零散物业的整合处置工作。一是若在城市更新片区或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积极通过参与城市更新实现政府物业品质提升。二是对于不在城市更新片区内并且未来无更新计划的,进行公开挂牌处置,处置后的资金用于购买服务我区产业发展和基层基础建设的优质物业。




罗湖区机关物业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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