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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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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开展2023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供应房源为东海富汇豪庭项目518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聚宝路和畔山路交叉口,本次配租518套,包括一房222套(约36㎡),二房一厅296套(其中52~54㎡二房148套、70~71㎡二房148套),均为现房交付。

  注: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3年10月25日18:00前属于罗湖区户籍,且于2023年11月7日前(含当日)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罗湖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2023年10月25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它区迁入罗湖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房源情况及认租意向,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二房户型,第二批次为70平方米以下一房和二房户型,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家庭人口五人及以上,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房源的家庭。

  第一序位: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详见附件,下同)、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优先选房。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注: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

  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的五人及以上认租申请家庭,其他认租申请家庭(含一至四人家庭,五人及以上未认租70平方米以上房源家庭)。

  第一序位: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进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三序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第四序位:进入递补名单的认租申请家庭,其中属于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优先选房。

  各批次各序位内选房顺序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36㎡的一房户型;

  二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2~54㎡的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6㎡的一房户型;

  三人家庭可选70平方米以下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7日。请认租家庭提前与项目方预约看房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二)看房预约咨询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

看房地址

1

东海富汇豪庭

熊工13033260117

奉工18773855802

黄工13670101082

方工13530306303

9:00-12:00

14:00-18:00

罗湖区莲塘街道聚宝路和畔山路交叉口

  五、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7日。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3.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

  2.五人及以上家庭如认租意向房源中含70平方米以上房源(东海富汇豪庭二房户型),纳入第一批次选房,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且计放弃选房一次。

  3.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包括公租房轮候特殊家庭认定申请表(现场领取提交)、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身份证明复印件,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详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5620382、82170385)。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内)综合窗口(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3年10月25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3年11月7日18:00。

  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公示期内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弃选次数。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项目名称

项目配租租金(元/月·㎡)(根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

物业管理费元/月·㎡)

未提出核对

已提出核对

但不符合条件件

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

物业服务费

专项维修资金

东海富汇豪庭

32.78

32.78

19.67

3.9

0.25

  其他费用:东海富汇豪庭项目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民用收费标准收取,可提供车位106个,停车费250元/月,可能存在车位不足情形。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费用标准。

  七、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签约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低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六)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八)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九)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搬离工作。

  (十)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车位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一)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本单位将另行统筹分配。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咨询电话:25620382、22185615、2565091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和密码咨询服务电话:12345。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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