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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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

  为切实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现2015年安全生产良好开局,现将节后复工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责任,逐级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负责节后安全生产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保障节后必要的安全投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扎扎实实地做好复工安全工作。

  二、要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必须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认真对企业各项目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大模板、大型设备、临时用电、工地消防等。各项目部要开展自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复工申请,报总监审核确认,签署复工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要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节后复工单位,要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针对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民工比较多的特点,项目部要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召开一次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要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注意事项,并加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对未取得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四、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

  春节后,要对辖区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督查,对通知精神贯彻不力、在不具备复工条件下盲目复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靓建行动”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激励措施的通知》(深建质安[2012]100号)等有关法规要求,采取停工、不良行为记录、红黄色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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