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建筑节能和绿色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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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大力推进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16年9月我局组织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全面加快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我区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管机制。2016年,我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目前,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截至今年10月底,在我区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共有12项目取得绿色建筑专业初审,取得绿色建筑国家一星级和深圳铜级的项目有8个,深圳银级的项目有2个,深圳金级的项目有2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不够重视。

  各方责任主体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的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不重视,对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不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不重视,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设计变更存在不履行法定程序,擅自更改节能材料等问题。

  (二)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的指导、不按图施工的现象仍有发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缺乏针对性,缺少暖通、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和签章,不能有效指导施工和监理。随意变更节能设计、材料未检先用、材料节能性能参数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现象在部分工程项目中时有发生。个别项目甚至存在未经设计单位和审图单位审查擅自降低节能标准的问题。

  (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有待加强。根据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2]130号)要求,各类房屋建设项目,应在建筑物的基础垫层、路基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砌筑等指定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经市住房建设局认定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经检查,部分工程项目仍未按规定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建设各方主体提高责任意识和改进工作。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对在建项目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其他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一般规定的行为,要尽快纠正;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不到位的方面,要尽快完善。

  (二)加大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管力度。继续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加强节能材料见证送检的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节能信息公示。对施工现场发现随意变更节能设计、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未检先用等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罚相关责任单位。

  (三)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指定工程部位使用绿色再生产品。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情况实施监督。

  特此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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