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意见精神,实现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政策分离。二是落实人才强区,着力解决人才的住房后顾之忧。
问:《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实施细则》适用于罗湖区人才住房的配租,以及面向承租符合条件社会存量用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租等活动。
问: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都可以申请本区人才住房,具体以配租通告为准。《实施细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符合五项条件,一是纳入《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业名录》,二是正在承租的人才住房套数未达到配额上限,三是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罗湖区,四是承诺五年内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不迁出罗湖区,五是没有因偷税漏税、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机关刑事立案侦查、重大劳资纠纷维稳事件、不良信用记录等行为。人才个人应当为本区高层次“菁英人才”或者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其他人才。此外,人才及其家庭(含单身居民)还应当满足持深户或居住证、缴纳社保、未拥有自有住房、未租赁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未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
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看《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名录》?
答:《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名录》按年度进行更新,审议通过后的《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名录》可通过罗湖区政府在线查看。
问:申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应该注意什么?
答:申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协助区主管部门对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定向分配的人才住房进行分配,履行对入住人才的管理责任,督促不再符合条件的人才退出住房,确保人才住房合规使用。用人单位应当在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人才住房的申请、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问:职工入住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有哪些?
答:《实施细则》明确了定向配租的人才住房根据职工的家庭人口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配租:1.单身人才配租建筑面积三十五平方米左右;2.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六十五平方米左右;3.四人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八十五平方米左右。其中,职工的家庭人口数按照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的总人数计算。自愿入住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不予补偿。
问:补租租金怎么计算?
答: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可以按规定申请补租。补租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月度补租金额=补租单价×补租面积。其中:(一)补租单价由区主管部门在配租方案和通告中明确;(二)补租面积按照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但单身人才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两至三人家庭不超过六十五平方米;四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八十五平方米。
问:人才住房申请和补租能同时享受吗?
答:人才在领取补租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或者向区主管部门申请人才住房。申请成功并签订合同后,区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发放补租。
问:配租给人才个人的住房分配标准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明确了面向人才个人配租时,我区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1.第一档:不超过一百五十且大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房源;2.第二档:不超过一百二十且大于一百平方米的房源;3.第三档:不超过一百且大于八十平方米的房源;4.第四档:不超过八十且大于六十平方米的房源。5.建筑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可以按规定面向为本区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分配。
问:人才以个人名义申请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准?
答:人才以个人名义申请人才住房的面积标可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执行。《实施细则》明确了面向人才个人配租时,我区人才住房的分配标准:1.区卫生健康“菁英人才”中,A类配租第一档房源,B类配租第二档房源,C类配租第三档房源,D、E类配租第四档房源;2.区教育“菁英人才”中,名校长A类配租第一档或者第二档房源;名校长B和C类配租第三档房源;名校长D类和名教师配租第四档房源;3.区产业“菁英人才”中,A类配租第三档房源;B类配租第四档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