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来源: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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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要求:

  1.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行车安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车顶、车头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车后窗,车后窗设置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2)车身广告不应遮挡车辆号牌及车辆服务标识、车灯、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等运营信息;

  (3)车身广告应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应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

  2.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应影响船行安全,宜采用通透形式。

  3.空中移动广告必须符合国家航空、气象等主管部门有关航空飞行物安全、气球施放的规定。

  4.除广告车外,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应采用LED显示屏和播放声音,广告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应播放动态画面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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