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答: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人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第二次鉴定。申请人如不能到场参加鉴定,需提前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说明理由。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