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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若干措施》实施后(即2020年11月12日后)新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社会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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