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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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结合罗湖辖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罗湖棚改办法》)。为提高文件质量,保证公众广泛参与,现将《罗湖棚改办法》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h_pgswxt@szlh.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5楼(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棚改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