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阳光娱乐品牌,以品牌带动产业升级换代。罗湖区文化局联合综治、公安、工商、卫生和环保等七部门,于2008年3月26日在罗湖区委15楼举行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启动仪式。“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启动阳光娱乐工程,开展“阳光娱乐”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阳光金曲”和“阳光娱乐场所”评选活动,推动娱乐场所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等工作。同时,文化部门将与综治办、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各部门分工协作,建立阳光管理长效机制。2008年全年,罗湖区将全面推进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各项工作。2010年,将开展娱乐场所阳光工程总结表彰活动。届时,将公布“阳光金曲”和“阳光娱乐场所”评选结果,逐步推行标准化服务和特色化经营娱乐模式,初步完成娱乐场所阳光品牌建设。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力争让市民娱乐消费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有特色的大众化、健康、文明、诚信的娱乐产业。
启动仪式上,康雅丽副区长作了讲话,她指出 :阳光工程”是娱乐场所规范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各娱乐场所要在政府主导下,自觉行动,积极参加到“阳光工程”中来,希望通过“阳光工程”建设,打造出一批阳光娱乐品牌,以品牌带动我区娱乐产业的发展。
林子平处长代表省文化厅在启动仪式上强调,阳光工程是娱乐场所实现“大众休闲”这一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是体现娱乐场所“文化”这一本职属性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创新,提升娱乐业产业水平的内在需求,是树立娱乐业新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罗湖区是全国歌舞娱乐场所密集的区域,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他指出,省文化厅将全省阳光工程仪式放在深圳罗湖启动,表明了省文化厅对罗湖区歌舞娱乐行业发展的重视。他希望所有娱乐场所把握“阳光工程”实施的契机,积极参与,实现娱乐行业新的发展和繁荣。
启动仪式上,罗湖区文化局还向辖区100家娱乐经营单位发出阳光娱乐倡议,倡议全区娱乐场所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和加强行业自律。辖区场所纷纷响应倡议,做出阳光经营承诺,区文化局为承诺单位颁发了《娱乐场所阳光工程承诺单位》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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