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罗府办〔2015〕6号),现对拟认定为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的人员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604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18021,电话25438322、2543834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27日
附表: 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公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 |
主要认定依据 |
1 |
罗湖医院集团 |
吴红彦 |
区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符合我区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2 |
罗湖医院集团 |
木合塔尔.霍加 |
区I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的博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主任职务3年以上,符合我区I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3 |
罗湖医院集团 |
罗杰 |
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4 |
罗湖医院集团 |
陈明发 |
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5 |
罗湖医院集团 |
刘月英 |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6 |
罗湖医院集团 |
卢菁菁 |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
7 |
罗湖医院集团 |
张宁 |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该同志为40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