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公示

来源: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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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罗府办〔2015〕6号),现对拟认定为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的人员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604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18021,电话25438322、2543834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27日


  

  附表:                      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公示

序号

现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

主要认定依据

1

罗湖医院集团

吴红彦

区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符合我区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2

罗湖医院集团

木合塔尔.霍加

区I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的博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主任职务3年以上,符合我区II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3

罗湖医院集团

罗杰

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4

罗湖医院集团

陈明发

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I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5

罗湖医院集团

刘月英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6

罗湖医院集团

卢菁菁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45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7

罗湖医院集团

张宁

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该同志为40周岁以下,在我市本年度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我区V类高层次医疗人才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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