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步行街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以打造活力时尚消费街区为目标,通过培育新产业、引入新业态实现街区产业的更新和商业的提质。为此,拟向社会主体征集优质产业及商业示范项目,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共同推动东门步行街创新发展。
一、征集要求
(一)项目概况
拟提供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步行街旺角购物广场(以下简称:旺角)5、6、7层中2000平方米内的空间作为引导性文旅业态示范平台空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给予使用期支持(符合条件者免费使用期最长为三年),我局将每年对项目实施考核,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罗湖区文旅业态示范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招引适合的业态或商家入驻;举办展览、演出、沙龙、走秀等活动,展示和传播非遗文化;联动省外、国外资源,传递美好生活理念,促进文化传播与交流,打造国际化交流空间;打造元宇宙展厅,规划打造代表深圳文化、科技墙头堡的数字化未来城市空间展厅。
(三)项目要求
1.业态导入:每年引入2个以上美术、艺术、文博等具备一定行业知名度及公众吸引力的文化艺术类展馆。
2.产业活动:每年自主举办2场以上非遗文化展览、国内外特色文旅资源展览、推介会、沙龙、论坛、市集等活动,打造具有吸引力的自主IP。
3.品牌展示空间:每年引入3个以上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举办产品发布、品牌推介、高端论坛等品牌展示推广活动。
4.空间运营:进行空间整体运营工作。
5.目标客群:服务于深港及周边高净值商务及亲子客群。
6.深港融合:立足世界大湾区高度,着眼罗湖未来发展,推动深港融合,打造湾区国际文化交流首展空间。
*满足前三点任意一条即可。
(四)征集方案内容
方案内容需满足项目要求,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运营内容的理解。包括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阐述项目目标如何实现,详述对产业规划、业态导入、产业运营、产业活动、营销推广、品牌维护等方面的计划;对“文旅业态示范平台”进行策划分析,重点分析“文旅业态示范平台”拟引进运营的艺术馆、展览馆、元宇宙展厅等文化业态以及项目落地后带来的社会价值等。
2.自身优势。包括运营能力、产业招商能力、造势造节能力等内容。
3.推广计划。包括项目营运推广、营销及其他相关计划等。
4.运营管理体系说明。包括参与方、运营模式、运营服务内容、效益分配方案、评估监督机制等。
5.其他。方案提供机构认为需重点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征集时间和机构
征集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6日
征集机构: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三、征集条件及流程
(一)征集条件
1.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机构应拥有丰富的优质产业资源、项目资源,对优质产业项目拥有一定影响力;
3.机构应拥有丰富的产业平台运营经验,有突出的产业平台运营成果;
4.机构应拥有引流型业态导入经验,对时尚、流量有极高的敏感度。
(二)征集流程
1.有意向申报入驻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6日前向征集方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机构简介、初步方案、以往运营产业平台案例、相关工作计划等。
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建设运营方案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评选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肖女士
电话:0755-25666629
邮箱:lh_jcsck@szlh.gov.cn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