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甲方)和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乙方)于2022年6月13日签订《罗湖区民政局2022年度罗湖社会创新空间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下称“原合同”),原合同服务期限截至2023年6月12日。原合同约定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年度评估,乙方在本项目服务年度项目执行到第12个月后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甲方进行年度工作汇报。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可基于乙方已完成项目服务指标,提前实施年度评估,对此,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在原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年度评估工作,并由甲方委托独立第三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年度评估。”补充协议还约定“乙方在本项目服务年度项目执行到第12个月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甲方进行年度工作汇报。” 根据罗湖区民政局2022年度罗湖社会创新空间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HCG2022000067)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甲方可以延长合同期限,但最多不超过36个月。如甲方在原合同服务期届满之后,继续选择延长合同期限和乙方续约的,延长服务期限内的项目年度评估、乙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及进行年度工作汇报时间仍然按照补充协议履行,除补充协议约定外,其余仍按原合同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