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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罗湖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深圳市罗湖区金融工作局为罗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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