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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396号)

来源: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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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6日08时起,罗湖区调整莲塘、清水河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以下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1. 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1栋1单元

  2. 清水河街道银湖社区金湖路38号银湖住宅区9栋1单元

  3. 莲塘街道莲塘社区莲塘七巷28号

  二、解除清水河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清水河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三、解除后,莲塘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理

  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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