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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第十六届“高交会”罗湖区展位设计方案和咨询工程概算的通知

来源:科技创新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4-08-2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为做好第十六届“高交会”罗湖区参展工作,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第十六届“高交会”罗湖区展位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进行罗湖展位方案设计时,必须充分结合罗湖产业特色,同时融入充分展现罗湖科技特点、互联网产业的设计理念。在表现手法上要多元化,做到设计独特、构思新颖、外观大方;制作展位材料须要采用环保材料;灯光耀眼夺目,配电设备安全可靠;结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展位占地面积为209平方米,即11米×15米+4米×11米(展位所处位置在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1C26号展位,详见附图),请设计单位提供两个单层设计方案,高度不超过7米。具体要求如下:

  1、有迎宾位置(前台及公共展示区);

  2、要有商务洽谈区;

  3、企业展位要求既开放又相对独立;

  4、人流通道要畅通无阻;

  5、整个展位要合理布局,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参加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备展览行业的甲级设计单位和一级施工单位的资质;

  2、要有单独的施工工业厂房;

  3、要有专业的设计人员和施工队伍。

  四、请设计企业将下列资料报送罗湖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地址:深圳市太宁路85号罗湖科技大厦201室;电话:25607162;联系人:陈先生):

  1、展位效果图、平面设计图、立面剖析图、施工图;

  2、工程概(预)算表(包括展位的灯光工程等)。工程造价的概(预)算表要详细列明每一个项目名称、单价、工程量、金额及相关税费(含二次运输费和高交会结束时展位拆卸搬运费、企业展位的展牌、图片文字制作费用等),工程总造价控制在20万元以内;

  3、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相关展位设计案例材料。

  五、设计方案一经选用,即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和组织施工,工程造价以罗湖区审计局审定工程造价为准,展位的知识产权归罗湖区科技创新局所有。

  六、截止日期为9月26日上午10时。

  特此公告。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14年8月27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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