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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推动计生队伍转型,促进健康罗湖 建设(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2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定于2019年9月27日在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2021号三楼召开《推动计生队伍转型,促进健康罗湖建设(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内容

  《推动计生队伍转型,促进健康罗湖建设(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目的

  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市民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四、听证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五、听证时间

  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分

  六、听证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2021号三楼罗湖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听证室

  七、听证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如下: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非部门陈述人为11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非部门陈述人;

  2.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2021号四楼409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非部门陈述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听证参加人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5日。

  八、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推动计生队伍转型,促进健康罗湖建设(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5414925

  申请参加听证会地址: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2021号四楼409室。

  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电话:0755-25414925

  联系邮箱:lh_wjj@szl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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