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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医务室、深圳孙斌中医针灸诊所等7家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向我局申请延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下列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列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从事各项医疗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9号
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医务室
深圳孙斌中医针灸诊所
詹小金西医内科诊所
艾书田口腔诊所
陈益明西医内科诊所
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春风路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深圳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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