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返回区政府首页
搜索

PM2.5:45mg/m³空气质量指数:63 良25~18℃

信息公开

领导成员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卫生健康局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 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互动参与
  • 区长信箱

首页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卫生健康局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医务室、深圳孙斌中医针灸诊所等7家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向我局申请延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下列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列医务室(卫生室)、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从事各项医疗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9号

  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医务室

  深圳孙斌中医针灸诊所

  詹小金西医内科诊所

  艾书田口腔诊所

  陈益明西医内科诊所

  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春风路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深圳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服务事项: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图 | | | 网络报障:0755-25666320

主办: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深圳市罗湖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建议IE8, 1366×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492号

信访投诉电话:82201625信访投诉邮箱:lh_xfj@szlh.gov.cn执法投诉电话:82201635执法投诉邮箱:lh_zftsjb@szlh.gov.cn

版权所有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粤ICP备19055111号

网站标识码:44030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