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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全面落实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一、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一)业务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多途径开展对监督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举办了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知识的培训;举办了2013年罗湖卫生监督论坛暨春季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廉政文化建设,涉及各业务内容的卫生监督论坛等,培训和论坛活动引起共鸣,产生思想和观点的碰撞,收效良好;组织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深圳市第七届卫生监督文化培训周活动;等等。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已开展107人次776学时培训工作,卫生监督员人均培训25学时。
(二)法制稽查
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科室----法制稽查科两级稽查制度和局、所、科三级合议审查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办案水平。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行政处罚共结案90宗,其中单处警告21宗,罚款67宗1774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宗6200元,停业整顿4宗。对其中两宗案件的当事人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共150宗,其中医疗卫生143宗、消毒产品1宗、职业病防治1宗、公共场所卫生5宗。及时受理和办结率100%。
(三)卫生行政许可
强化行政许可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完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187宗,其中新发证265张,到期换证228张,变更521张,注销17张,其他156件,无超时审批,提前审批率达100%,受理、审批零差错,继续保持0投诉。
(四)核心价值文化建设和宣贯
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深圳核心价值体系内容,提高监督员的文化意识、行业和集体荣誉感,作为提高卫监队伍战斗力的有力助推剂:制作了包含了深圳卫生监督核心价值体系完整内容的会议记录本,分发给每个监督员;在各类会议上宣讲价值体系内容、意义;在卫生监督工作简报封面刊登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制作核心价值文化体系宣传栏,在办证大厅展示,向社会展现卫监风采;筹办核心价值文化沙龙活动等等。
(五)科教信息
2012年11月-2013年6月,共编发了7期《罗湖卫生监督工作简报》;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工作信息稿件60篇;在国家级杂志上公开发表了7篇学术论文,另有3篇已采稿待刊发。
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卫生监督业务进展顺利
(一)医疗监督
对持证医疗机构的监管: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立案进行行政处罚。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已立案 15宗,其中做出处罚决定的15宗,累计警告11间次,罚款6间次,罚款人民币20500元,停业整顿5间次。开展了手术常规器械集中消毒专项检查、国有医院专项检查、医疗机构诚信守法执业行为专项督查等专项监督行动。
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依靠群众投诉、媒体反映及区出租屋隐患信息处置监察子系统及时掌握无证行医线索,整合全所监督力量(每周开展一次以上集中行动),并联合街道办等部门,全力打击。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查处无证行医的群众投诉30件,取缔了8处无证行医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非法药品、器械21批次,立案进行行政处罚13宗,做出行政处罚决定9宗。
今年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工作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根据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提供的线索,查处了一起组织他人赴香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重大案件,都市频道对本案进行了6次的连续报道,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对一起由社区警务室提供线索的涉嫌非法组织胎儿性别鉴定案件立案,监督员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二)职业卫生监督
以重点行业整治为突破口,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控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完成对辖区放射诊疗单位的专项监督工作,对两家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完成对辖区重点企业的专项监督工作,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落实追踪检查;开展了辖区印刷行业职业危害专项调查工作,对辖区18间不同规模、不同工艺的印刷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调查行动,并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意识、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继续开展珠宝行业的职业危害排查工作,排查各类珠宝企业50间次,全面掌握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状况。
继续推进企业防护措施工程改造工作,主动为企业设计简易可行的通风排毒设施改造方案,贯彻“在监督中服务”的宗旨。
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通过悬挂横幅、张贴简报、知识答题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共发放各类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0余种共计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了168间次监督检查。其中一类企业26间次,二类企业76间次,三类企业66间次。
(三)环境卫生监督
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打击美容店违规经营医学美容行为为重点,日常与专项行动结合,力促辖区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依法经营。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1482间次,实施行政处罚38宗,罚款27400元人民币。共开展了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美容店专项整治系列行动、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等8个专项工作。
结合日常监督、许可审查、专项工作及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评情况,依据量化评分表标准,已完成1780间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开展量化评审工作。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及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先后召开了三期培训班,对住宿业场所、游泳场所、美容场所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550人。
(四)传染病监督
开展H7N9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中要求各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包括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个人防护、转送治疗、医疗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防止病例发生、传播和流行。行动中共检查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288间次。
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深卫监[2013]52号市卫生监督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和“2013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切断外流的各种渠道。
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接报疫情42宗293例,皆得到妥善处置,无继发重大疫情发生,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
(五)学校卫生监督
完成深圳市课椅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的安排,经广泛调研,完成深圳市课椅卫生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撰写工作,在市卫生监督局的组织下,经过了二次讨论和修改,初步定稿。该项目对深圳市目前课桌椅存在问题如何解决和今后课桌椅的标准配置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与区教育部门联手解决我区中小学课桌椅合格率低的突出问题。卫生部门制订方案、制作指南并负责培训,教育部门负责课组织实施,形成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格局,有效解决课桌椅合格率低的问题,力争我区叫小学课桌椅合格率达到60%以上。
(六)应急保障工作
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度,采用“五加二,白加黑”值班模式,不分节假日昼夜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应对及时、处置有效”。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共圆满完成对高考、广东省高中水平考试、文博会等8次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三、工作亮点
㈠反应迅速,严查违规使用“丙尔金”行为
2013年4月,媒体报道了深圳镀金行业存在违规使用“丙尔金”情况。我区黄金首饰加工业存在电金作业工序,极有可能成为此类化学品使用的终端环节。为此,在媒体报道后的第二天,区卫生监督所即对辖区黄金首饰加工业“丙尔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中未发现罗湖区黄金首饰加工企业中有使用“丙尔金”的情况。由于反应迅速,区卫生监督所在很短时间内掌握了辖区企业“丙尔金”的使用情况,并向相关媒体进行了反馈,得到了他们的肯定。
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发布提示,要求各相关企业在镀金工艺中严禁使用氰化金钾及氰化亚金钾,如有使用“丙尔金”的企业,在具体情况明晰前应暂停使用“丙尔金”,并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㈡多部门联动,逐步解决课桌椅合格率低的问题
区卫生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区学校课桌椅合格率严重偏低。为查找课桌椅合格率低的原因,加强课桌椅卫生管理,提高课椅合格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区卫生监督所对罗湖辖区学校课桌椅的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向区卫生人口计生局报告。区卫生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联合区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当前辖区课桌椅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卫生部门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一个口诀”和“三个方案”建议。“一个口诀”即为“身高决定低椅号、先同号后差号、低年级学生最低号”,“三个方案”即标准方案、优选方案及简便方案。学校可根据现有的课桌椅配置情况,选择符合实际调整工作的方案。卫生部门将针对实际情况,制作作业指导书、宣传折页等,供学校及相关调整人员参考,使调整课桌椅的标准和流程更加一目了然。通过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课桌椅合格率低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㈢多措并举,开展美容店专项整治系列行动
一是全员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全所力量对东门九龙城、旺角商业广场、新女人商城30多家美容经营单位进行多次突击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卫生许可资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对其中6家美容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加强培训。召开了两期美容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议,以东门美容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辖区200多家生活美容店的负责人、主管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宣教和告诫谈话,并发放相关资料1600多份。定期发放短信温温馨提示,提醒各美容单位做好卫生管理工作,不得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在东门文化广场的大屏幕及电子屏中循环播放、在东门步行街人流密集的区域现场派发资料、参加区消委会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等方式,宣传医疗美容相关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提醒广大消费者,小心“美容陷阱”,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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