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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在区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区第七届党代会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大力推进监督执法监管模式和机制创新,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好辖区公共卫生秩序,保障辖区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7年上半年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棚户区改造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和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制定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穷尽法律手段、采取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部门协作,及时互相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有针对性一户一对策等多种措施全面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监管对象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为棚改工作创造条件。2017年上半年,共走访、约谈、监督检查棚户区内医疗机构48间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56间次。
(二)围绕罗湖医改工作,加强社康中心的监管
一是开展辖区社康中心依法执业情况以及管理现状摸底调查。主要调查人员资质配备、预防接种管理、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等,通过调查了解社康中心的管理现状与水平以及普遍存在的问题,以此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为社康自查并改进管理模式从而依法执业提出更好的指导意见。共完成了44家社康中心的调查,调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书面反馈至社康中心。二是召开社康中心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社康中心存在困难和需求,双方探讨如何深入合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培训,强化社康中心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提高社康中心传染病防控工作能力和医疗水平。举办2017年罗湖区社康中心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班,对辖区社康中心在常见传染病报告、人禽流感防控、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工作流程作了详细讲解。辖区社康中心管理人员、全科医生共48人参加了培训。四是开发社康企业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发放通知、传达任务、传送规章制度等学习资料给社康中心,而社康中心也可以借助该平台及时了解要求、及时反馈社康工作落实情况。
(三)办好民生实事,贯彻落实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
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召开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协调会议,建立与区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强化游泳场所管理人员卫生规范操作培训,提高游泳场所管理水平。对辖区68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重点讲解了游泳场所日常卫生管理及操作卫生要求,并对今年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加强宣传指导。制作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制作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发放给各游泳场所,督促游泳场所通过公示牌按要求向群众公布卫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卫生管理工作;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通过短信平台、QQ群向辖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警示游泳场所加强卫生管理。四是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第一批共抽检游泳场所40家,合格38家,合格率为95%;不合格2家,不合格指标为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对不合格单位均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落实。五是加大对无证游泳场所的查处力度。根据2016年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可能存在的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排查与疏导,目前共排查无证游泳场所4间,对其中1间无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四)卫生行政许可方面
规范有序开展卫生许可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工作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卫生行政许可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审批流程,努力缩短审批时限。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30宗,其中新发证158宗,复核换证212宗,变更78宗,注销23宗,其他159宗,所有卫生许可业务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无超时限审批,提前审批率100%,继续保持0投诉。
(五)卫生行政处罚方面
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上半年,受理结案的各类群众投诉共190宗,其中医疗卫生96宗、控烟投诉50宗、公共场所投诉(除去控烟)35宗、传染病防治投诉8宗、放射卫生投诉1宗;行政处罚完成送达的共81宗,简易程序案件42宗,一般程序案件39宗。单纯警告15宗,罚款66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宗。按照专业划分,控烟行政处罚29宗,公共场所卫生5宗,放射卫生案件2 宗,传染病防治案件8宗,医疗卫生案件37宗(其中报纸公告12宗);目前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宗,有8宗将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医疗卫生监督方面
1、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大力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宣传工作,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培训班,48家社康中心的负责人参加学习;向罗湖集团、辖区社康中心发放《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5000余本,要求罗湖集团、辖区社康中心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学习《医疗条例》,同时还要将《医疗条例》摆放本单位公告取阅栏供市民取阅,让更多的市民深入了解《医疗条例》。二是举办了 “医疗机构口腔消毒员培训班”,辖区医院、社康中心、门诊部、诊所的口腔器械消毒工作人员共170人参加了培训,提高了消毒工作人员技术能力,提升医疗机构整体医疗服务质量。
2、监督和服务并举。大力推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医疗机构“1+7 ”长效机制。引导扶持社会医疗机构依法行医,通过会议及培训,提高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卫生意识及责任意识;通过约谈转变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2017年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0间次,对71间次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记分246分。对8人次执业医师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记分34分。
3、大力打击无证行医和“两非”。在对无证行医和“两非”的查处上,区卫生监督所除按片区管理的综合科室日常执法外,还专门成立“打非”工作小组,整合内部监督资源,集中全所精干执法力量,通过群众投诉、媒体报道、基层社区工作站和罗湖区社会事件处置系统提供的线索,联合公安和街道、市场监管、媒体等单位,定期对“黑诊所”、生活美容院等开展非法行医的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整治相结合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的监管,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的高压态势。2017年上半年,查处无证行医点87间次,取缔了14 处无证行医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非法药品、器械 14批次,对查实的无证行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宗;对196间次机构进行了“两非”检查,未查实“两非”的违法行为。
(七)职业卫生监督方面
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深圳市卫生监督局《2017年深圳市职业健康服务机构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两家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两家机构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报告是否规范、人员是否符合资质、疑似职业病人、禁忌证者是否报告、职业病诊断资料是否完整、诊断审批是否符合规范、诊断专家抽取情况等资质、人员、设备、档案和制度落实情况。
(八)放射卫生监督方面
1、开展放射卫生培训工作。举办放射知识培训班,40多家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现场派发了《放射卫生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40多份。
2、加强监督,规范放射诊疗行为。2017年上半年共对放射诊疗机构预防性卫生监督37间次,日常监督42间次,监督覆盖率:51.21%;完成了35间诊疗机构的校验工作;个人计量异常结果调查率100%;防护和设备不合格追踪整改率100%;行政处罚2宗。
(九)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监督方面
1、加强监督。2017年上半年,监督检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共212间,监督检查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共83间。对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记分22间,共44分。
2、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共检查110间医疗卫生机构,其中82间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物合共79517公斤,另外12间医务室和16间纯中医医疗机构不产生医疗废物。
3、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导工作。本次专项督导工作联合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根据罗湖区2015年和2016年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发生单位、日常监督情况、片区分布等因素选出学校和托幼机构共48间。其中学校共16间,托幼机构共32间。督导工作人员主要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发生传染病后防控措施落实和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及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等方面展开监督指导,并将督导结果反馈教育局。
4、开展今冬明春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感染科门诊运转情况、采样应急防护物资储备情况以及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水痘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本次督导工作抽取各级综合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等9间机构。
5、开展人感染H7N9、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局,检查学校的校园环境、物品用具消毒状况、饮用水卫生状况、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检查医疗机构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务人员防控工作等。共检查学校、医疗机构15间。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
1、推进公共场所量化评级工作。在2016年辖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许可审查、专项工作及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评情况,根据量化评分表标准对辖区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开展量化评审工作,并将现场初步评审结果和存在问题现场告知经营单位,并督促指导各场所整改落实。
2、重点检查,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对辖区3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使用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消毒情况和水质自检情况等。上半年,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6间次,监督覆盖率100%。
3、巩固成效,开展美容行业专项整治,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东门九龙城、旺角商业广场生活美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生活美容机构26家,现场发放医疗美容服务规范宣传资料、公共场所卫生要求、非法医疗美容法律责任告知书等200余份。
4、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助力创建文明城市。2017年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各类控烟场所432间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89人次,共发出监督意见书422份;承办并处理12345控烟投诉45宗;对23名违规吸烟的市民进行了处罚;对2家场所处以警告的处罚。
5、做好商事主体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做好信息认领、分类管理工作。通过139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查看每条信息的办证情况,并分类造册,对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已受理申请的企业类以及未申请的企业分别归类,分类管理。二是及时通知登记企业办证。对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已受理申请的企业,不予再通知;对尚未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先是短信提醒,然后逐一电话通知,催促其尽快前来办证,同时解答企业对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疑问。三是定期对无证商事主体进行现场巡查。对首次巡查后仍未办理卫生许可的商事主体,我们开展二次巡查,并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商事主体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上半年,共接收辖区商事主体信息431条,经筛查,确认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89间,非公共场所142间。通过告知、现场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目前已办证公共场所125间,未办证164间(其中在经营单位0间)。
三、工作亮点
(一)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社康建设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17年初,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制定党员结对帮扶社康建设活动方案和工作要点,活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一是传达指导意见。结合年初辖区社康中心管理现状摸底检查的情况,党员将各社康中心的管理现状以及普遍存在问题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制定的相应解决方案告知社康中心。二是宣贯法律法规。党员在社康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进行宣贯,协助社康中心树立依法执业、依法履责的观念。三是交流谈心,现场答疑解难。党员通过交谈的方式,了解帮扶社康中心的需求以及他们在执业中遇到的困惑、困难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进行解答和指导,并将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记录带回支部讨论解决。党支部根据党员帮扶活动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并确保落实,进一步帮助和促进辖区社康中心依法执业。
(二)突出社康中心监管重点,提高社康中心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社康依法执业和管理现状摸底调查,了解新形势下罗湖区社康中心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指导其完善医疗服务设施、卫生监督协管、卫生计生宣传等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强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其院感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能力,提高整体服务质量。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畅通沟通渠道。借助于微信企业号发放通知、传达任务、传送规章制度等资料给社康中心,而社康中心可以借助该平台及时了解要求、及时反馈社康情况,也可进行答疑解惑。四是全面开展社康中心的年审校验工作和整体质量评估工作,督促社康在依法执业、院感管理、传染病防控等方面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规范依法执业行为,努力打造罗湖医美高地
一是加强对持证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摸清医疗美容新业态。通过会议、培训、约谈等方式,提高美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卫生意识及责任意识,促使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引导扶持医疗美容机构依法行医。二是不定期对“黑诊所”、生活美容院等涉嫌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生活美容机构巡查工作计划,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巡查,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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