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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建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建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262,0755-25666102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建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市城建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金华街十九号

环评机构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950.7平方米,计容积建筑面积为146200平方米,包括办公、商业和公共配套。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人员废水、车库清洗废水、餐饮废水、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垃圾收集点臭气、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公共设施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沙、除渣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对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覆盖堆土、密闭围挡、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线监测等措施进行处理;对施工机械废气,需选用含硫量低的柴油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对装修有机废气,需选用合格装修材料,加强通风。
3、噪声:运输车辆安排在白天工作,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等;必要时安装声屏障。
4、固废: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运至合法受纳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漆桶,应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修临时防治措施和建设配套的防护工程设施;增加植被覆盖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等。
(二)运营期:
1、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网;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车库的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避免朝向临近建筑物和公众活动场所,设置绿化;备用发电机使用清洁柴油,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垃圾收集点设置通风设施,排出的气体通过净化除臭处理后排放。
3、固废:建立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避雨堆放,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交由取得许可的清运单位清运,并签订清运合同。
4、噪声:项目备用发电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专用机房内,机房设置隔声墙,并于设备底部安装防振垫等;对抽风机等噪声源,采用软性接头或抗振材料进行隔振处理;加强车辆管理制度等。
5、外环境影响:设置绿化带作为隔声屏障,临路一侧加装隔声窗。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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