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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罗湖食品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罗湖食品大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262, 0755-25666102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湖食品大厦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森懋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以南、春风路以东

环评机构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70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1950平方米,包括办公、商业、商务公寓和公共配套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人员废水、餐饮废水、商铺废水、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公共设施噪声、商业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对施工扬尘,通过施工期道路硬化、洒水、围挡、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防尘网或防尘布苫、清运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车辆运输密闭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进行处理;对施工机械废气,使用清洁柴油或向使用的柴油中添加助燃的添加剂,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对装修有机废气,需选用绿色原料,加强通风。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合理安排施工器械的位置;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噪处理;在施工场地周围建立临时性声屏障;按《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规范施工。
4、固废: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运至合法受纳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装修垃圾中的有害成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取土弃土要合理管理,设置沉砂池,可大大减少水土流失;在建筑物周围和边角地设立树木绿化带,设集中绿化地,在不影响建筑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增加绿化面积;绿化树木最好选择枝叶较为茂密的乔木和灌木,对降低噪声和吸附飘尘有较好的效果。
(二)运营期:
1、废水:餐饮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地下车库设置通排风系统,加强通风;对发电机燃烧烟气安装颗粒捕集器后,通过内置烟井,由发电机房排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进一步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如在安装水泵等设备的时候加上减震措施、加设隔振垫;在风机排风口加装消声器,并在底部加装隔振垫等有效的隔振、隔声措施;选择超低噪声冷却塔,并设置消声、隔声减振措施;完善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小区内的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不得在室外举办采取室外搭台进行歌舞表演及安装大功率音响室外商业促销活动。
5、外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商务公寓、办公临路一侧等,安装隔声窗。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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