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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业泰富科创广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11-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业泰富科创广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262,0755-25666102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业泰富科创广场

建设单位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与梨香路交汇处西北角

环评机构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964平方米,计容积建筑面积为64010平方米,包括产业研发用房、公共配套设施等。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人员废水、车库清洗废水、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垃圾转运站臭气、生活垃圾、公共设施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对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加盖帆布等措施,严格落实《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相关要求;对施工机械废气,需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及维护,柴油工程机械需安装颗粒捕集器;对装修有机废气,需选用合格装修材料,加强通风。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必要时增加可移动式隔声屏。
4、固废:建筑垃圾和弃土,运至合法弃土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油漆桶,应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弃土必须及时清运出场,场地排水进入排水管涵前,应修建沉沙池,场内空地应及时硬化、绿化;下雨期间,堆放的建筑材料应盖以防水油布或类似织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将建筑材料、泥土、淤泥或织物冲入排水系统;施工垃圾应运往法定地点,不得随便抛弃,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妥善收集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地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地下车库独立设置通风排烟系统,结合机械送风和自然补风,总排风口设在楼顶;备用发电机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尾气引至塔楼顶排放;垃圾转运站通风设施,设置臭气和灰尘净化处理系统,除臭措施建议采用“植物提取液催化氧化法+有效微生物法”相结合的方法。
3、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根据各类设备噪声情况,采取必要的基础减振、设消声器、消声罩及机房的密闭隔声措施;加强管理,严禁鸣笛,并限制车速;合理安排商场营业时间,控制商业噪声。
5、外环境影响:设置绿化带,作为隔声屏障;临路一侧,加装隔声窗。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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