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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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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7-12-0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262,0755-25666102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建设单位

深圳市独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太白路独树村

环评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366平方米,计容积建筑面积为128500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商务公寓、酒店、住宅以及公共配套设施等。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人员废水、车库清洗废水、餐饮废水、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公共设施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截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扬尘通过围挡、遮盖,洒水湿法抑尘等措施处理;对施工机械废气,应使用加装主动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的柴油工程机械,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对装修有机废气,需选用合格装修材料。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合理布局固定设备、施工器械;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噪处理;在施工场地周围建立临时性声屏障。
4、固废:建筑垃圾和土石方,运至合法受纳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避免土方露天堆放,采用防雨布遮盖,做好工地排水防渗,修建沉沙池以及围墙,使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并充分利用有限地面和空间,及时恢复植被,搞好环境绿化和美化。
(二)运营期:
1、废水:设置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将废(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地下车库应安装机械排风(烟)系统;排风口布置要均匀,车库的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避免朝向临近建筑物和公众活动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分别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采用高效率燃油发电机,使用轻柴油作为燃料,废气排放口设置在楼顶,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对烟气进行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应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4、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降噪、隔音和减震;加强文明宣传,应严格遵守噪声有关规定。
5、外环境影响:加强项目区域及四周绿化建设;布吉路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安装中空双层隔声窗,太白路安装普通隔声窗。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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