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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贝悦汇大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贝悦汇大厦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666262 0755-25666102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贝悦汇大厦

建设单位

深圳市中泽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北路42号

环评机构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贝悦汇大厦(原名:万泽珠宝大厦)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北路42号,由深圳市中泽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已于2017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深罗环批[2017]059号),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对部分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调整,并重新报批。该项目不含地块北面规划二路的建设,用地面积4520.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4553.5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商业大厦,其中地上37层,地下3层。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施工设备废气、弃土、建筑垃圾、施工设备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车库冲洗废水、发电机废气、餐厅油烟、汽车尾气、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潲水油、设备噪声、商业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堆放场等措施进行处理;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柴油或向使用的柴油中添加助燃的添加剂,同时安装再生式颗粒捕集器,减少尾气排放;装修过程中,应选用合格装修材料,加强室内通风。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合理布局,减少其使用时间,设置隔声屏障。
4、固废:弃土和建筑垃圾应运往国土部门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车库冲洗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般商业生活污水以及未预见排水共同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备用发电机使用含硫率小于0.001%的优质轻柴油,向使用的柴油中添加助燃的添加剂,安装尾气净化设施,发电机废气经捕集和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餐厅油烟经高效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于楼顶排放;加强车库空气流通。
3、固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潲水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音和减震等措施;加强车辆管理,限制车辆的鸣笛次数。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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