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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罗湖区东晓街道东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罗湖区东晓街道东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窗口

  联系电话:0755-25727092 0755-25729119

  传    真:0755-25666101

  邮    箱:lh_hsj@szlh.gov.cn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湖区东晓街道东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宁图顺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心路以北、太白路以南、东盛路以西

环评机构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湖区东晓街道东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心路以北、太白路以南、东盛路以西,由深圳市宁图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07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9035.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栋47层的住宅楼、1栋31层的保障性住房、1栋25层的综合楼,并设有3层商业裙楼,4层地下室。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施工设备废气、弃土、建筑垃圾、施工设备噪声及生态影响等。
(二)运营期: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车库冲洗废水、发电机废气、餐厅油烟、汽车尾气、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潲水油、设备噪声、商业噪声等。
二、主要环境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循环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覆盖、道路硬化等措施进行处理;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柴油或向使用的柴油中添加助燃的添加剂,同时安装再生式颗粒捕集器,减少尾气排放;设置洗车平台,工地出口必须安装TSP在线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装修过程中,应选用合格装修材料,加强室内通风。
3、噪声:对建筑施工噪声设置隔声屏障,隔声减噪处理。
4、固废:建筑垃圾和弃土运往国土部门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装修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餐饮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等共同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地下车库加强通排风,每小时最少换气6次;对发电机燃烧烟气安装颗粒捕集器后,通过内置烟井,从发电机房排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等。
3、固废: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应严格按照《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噪声:进一步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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