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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不批准《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众塑胶厂城市更新单元(宗地号:H408-0017 H408-0030)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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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湖区东晓街道天众塑胶厂城市更新单元(宗地号:H408-0017 H408-0030)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新宇宏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06号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拆除用地面积11341.9 m2,总用地面积为7236.5m2,总建筑面积为86155m2,计容建筑面积为59470m2,其中产业研发用房41630m2,配套商业1790m2,配套宿舍13000m2,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3050m2、地下商业6000m2、地下车库18685m2。项目01-01地块功能主要由产业研发用房、配套宿舍、配套商业、变电站和社区警务室组成,设有1栋180米39层超高层建筑,1栋18.3米4层多层建筑,并设有4层地下车库;项目01-02地块由建设单位建设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项目总投资1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其中,变电站项目另行单独申报环境影响审批。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收到项目周边个别居民电话、邮件关于项目用地内变电站和冷却塔建设的意见,我局均已回复居民疑问。 |
拟不批准原因 |
2018年5月3日,深圳市新宇宏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该项目的退文申请。经审查,并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下发并实施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可直接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不需报我局审批。故拟同意建设单位退文申请。 |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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