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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质保眼镜光学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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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质保眼镜光学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厂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质保眼镜光学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厂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6栋第六层东A区、B区 |
环评机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深圳质保眼镜光学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在保持原有生产工艺、产品产量不变的基础上,由深圳市罗湖区莲塘畔山路省军区工业区厂房三楼南面半层迁至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6栋第六层东A区、深圳市罗湖区莲塘鹏基工业区706栋第六层东B区开展眼镜片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粗磨/精磨/抛光/磨边后的清洗废水回流至水箱中过滤后反复使用,每个月更换一次,超声波清洗废水三个月更换一次,将收集后的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单位拉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罗芳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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