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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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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

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来源:环保水务局 信息发布时间:2015-10-3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建设项目管理科和监督管理科4个科室,下属机构有环境(水政)监察大队、三防办(环境安全管理办公室)、环保监测站、防洪设施管理所、节排水管理中心和环保科技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和水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辖区环保和水务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辖区环保和水务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企业上等级的环保考评工作;负责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污染物的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水污染治理及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辖区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供水、节水、排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环境、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处理有关环境污染和水事的信访、群众投诉,调解环境污染、水事纠纷;负责辖区防汛、防旱、防台风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及危险边坡防治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督促、检查水毁工程修复、河道清障计划的执行和三防抢险预案的实施;负责辖区各种环境要素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水土流失的监测,定期提供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动态技术报告;组织、协调、落实环保和水务方面的各类考核和创建活动;负责制定辖区环保、水务教育、培训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辖区市民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意识;负责环保、水务信息化建设和环保、水务科技的应用和推广;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现有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人,合计5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在做好“考核”这个大文章的前提下,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提高队伍力量和提升士气,提高凝聚力与战斗力;导入管理文化,通过法律汇编、制度汇编与标准化工作指引等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行为,实行过程控制,实现干净干事、干事干净,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建立新常态;通过改革创新去解决信访投诉的问题、执法的问题与考核力度的问题;通过科技与管理手段去解决扬尘、汽车尾气、油烟排放等老大难课题;树立家园意识,主动积极做好洪湖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罗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布吉河深入改造与美化、增加或搬迁洪湖空气质量监测点等重量级工程。主要包括:1、推行微改革,不断提升队伍自身能力;2、妥善解决信访问题,破解环保水务执法难题,加大考核工作力度;3、通过科技与管理手段,解决污染难题;4、树立家园意识,主动积极做好工程建设;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39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09万元,其他收入130万元,上年结转288.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39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79.0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71.46万元,占49.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7.63万元,占50.74%,主要支出项目有水土保持支出109.8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53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0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4.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2.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汽油费、维修费和停车费等;公务车保有量1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42.6万元,平均每辆3.28万元,与2014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了11.45万元,主要是政府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车辆,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 1.9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行业专家,与2014年部门预算相比减少了10.53万元,主要是预算工作进一步细化,在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下,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罗湖区环保水务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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